卫尉司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皇后宫事务。设中卫尉(从三品)、副尉(从四品)为长贰,左常侍(从五品)掌周护导从仪仗之事; 右常侍(从五品)。保卫三十人,奉引八十人,伞子四人,执旗二人。
宫署名。金代设置,掌金代后宫事务。以中卫尉为长官,掌总中宫事务,秩从二品;副尉,从四品。其下有左右常侍,从五品,掌周护导从仪仗之事;其他常侍官有护卫三十人,奉引八十人,伞子四人,执旗二人。所属有给事、掖庭两局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皇后宫事务。设中卫尉(从三品)、副尉(从四品)为长贰,左常侍(从五品)掌周护导从仪仗之事; 右常侍(从五品)。保卫三十人,奉引八十人,伞子四人,执旗二人。
宫署名。金代设置,掌金代后宫事务。以中卫尉为长官,掌总中宫事务,秩从二品;副尉,从四品。其下有左右常侍,从五品,掌周护导从仪仗之事;其他常侍官有护卫三十人,奉引八十人,伞子四人,执旗二人。所属有给事、掖庭两局。
官名。隋文帝所置内官六典之一,隶尚食,置三员,视流外二品,掌内宫樽彝器皿。宫中女官名。隋文帝时置,员额三人,为尚食的属官,掌樽彝器皿。
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。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,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,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,称为明保。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,一般交军机处存记,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,称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为北京,置北京行部,设尚书二人,品秩同六部尚书,职掌则同于布政使、按察使。十八年迁都后革。洪熙元年(1425)复置,宣德三年(1428)再罢。
武官名。见“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见“甘肃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尚书省都牧曹长官,掌管马、牛等牲畜的牧养事务。《魏书·昭成子孙列传》:“后(拓跋桢自南豫州刺史)征为都牧尚书。薨,赠侍中,仪同三司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罢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参见“蕃部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。《汉书·西南夷两粤朝鲜传》“横海校尉福为缭荌侯。”时汉功东粤,渡海作战,故名。武官名,汉置,掌征伐。《史记·东越列传》:“封横海将军(韩)说为案道侯;封横海校尉福为缭荌侯。”
官名。即仓部郎中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仓部郎中。官名。唐天宝十一载(公元752年)改仓部郎中为司储郎中,至德二载(公元757年)复旧。
官名。女官二十四典之一,隶尚寝,副司灯掌内宫灯烛,昼漏尽一刻,与掌灯分察。隋炀帝始置,二员,从七品。唐朝沿置,正七品。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,隶司灯,正七品。金同唐制。明洪武二十七年(1394)置,亦二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