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院宣徽副使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宣徽南院官员,在知南院宣徽事下。
官名,辽朝置,为宣徽南院官员,佐南院宣徽使掌南院御前袛应(供奉)。辽朝的宣徽院视同汉官的工部,宣徽使视如汉官的工部尚书,副使类似汉官的侍郎或员外郎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宣徽南院官员,在知南院宣徽事下。
官名,辽朝置,为宣徽南院官员,佐南院宣徽使掌南院御前袛应(供奉)。辽朝的宣徽院视同汉官的工部,宣徽使视如汉官的工部尚书,副使类似汉官的侍郎或员外郎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为控制司农寺、太府寺府库钱、帛、谷、物而置,开元二十六年(738) 侍御史杨慎矜充太府出纳使,天宝二年(743) 殿中侍御史张瑄充太府出纳使,天宝四载(745)殿中侍御史杨钊充司农出纳钱
官名。元丰改制以后置,以吏员郎中一人充任,资轻者为员外郎。掌铨注自借差、监当至供奉官、军使。侍郎右选内部组织分十五案:从义案,忠训案,成忠案,承节案,承信案,进武案,差注案,生事上下案,掌阙案,资次案
官类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由于财政困难,高等审判厅的分厅、分庭并未普遍设立,为求补救起见,在道尹公署附设司法人员二至三人(由道尹遴选谙熟法律的合格人员充任)以受理上诉案件。可以由道署司法人员迳行判决执行的案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膳监”,顺治十八年 (1661) 改“采捕衙门”,康熙十六年 (1677) 改都虞司。掌上三旗武职官员的铨选任用,官兵俸饷、赏恤的稽核,府属各司处书吏的考核。此
官名。即侍御史之临时奉命督军者。《晋书·职官》: “东汉光武建武初,征伐四方,始权置督军御史,事竟罢。”东汉末及三国魏、吴,以兵事日多,亦或置之。官名,东汉光武始置,即侍御史奉命临时督军者,掌监察军队
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谓是九农正之一。蔡邕《独断》说:“秋扈氏农正,趣民收敛。”为附会之说。参见“少皞”。
“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”简称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祭祀飨食时供应鬰鬯之酒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鬰人荐鬯”。《周礼·春官》有“鬰人”,“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一人,徒八人”,“掌裸器,凡祭祀宾客之裸事,和鬰鬯以实彝而陈之”。郑玄注:“裸
辽朝北面官类名。辽掌宫帐宿卫、警戒巡查、供御会朝等官衙统称为御帐官。主要有侍卫司,北、南护卫府、奉宸司、三班院、宿卫司、宿直司、硬寨司、皇太子惕隐司等。辽国的御帐,类似汉族的皇宫,御帐官,类似汉族皇宫
官名。唐朝门下省置二员、中书省置十员,流外四品,掌承传制敕。流外官名。唐代置,中书省员额十人,门下省员额二人,秩流外四品,掌传送制敕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