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大王
即“南院大王”。
即“南院大王”。
官名。廪牺令副职,两汉至南北朝皆置。北齐至隋、唐、五代为太常寺廪牺署次官,隋从九品,唐正九品下。金朝由太庙丞兼其职。参见“廪牺令”。官名,西汉置,为廪牺令之副,佐令行职事,三百石。参看“廪牺令”条。
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《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掌理下列各项事务:一、选举;二、公共团体;三、赈恤、救济;四、公私慈善、公益财团;五、征兵、征发;
官署名。清朝六部及理藩院、都察院、光禄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掌理收发在京衙门之书,编号记档,分司办理,或兼管监印等项事宜。通设满、汉司官各一人,由各司、署、处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七品
官名。汉朝诸侯王国主管王宫医药的官吏。《汉书·武五子传》: “旦得书,以符玺属医工长。”颜师古注: “医工长,王宫之主医者也。”《续汉书·百官志》所载王国官中有医工长。本注曰: “主医药。”官名,汉置
官署名。南齐置,掌宫城管钥。其长官称丞。见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隋朝行台省百工监次官,置一员,视从八品。唐朝将作监百工监次官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
即宫禁。指皇帝所居皇宫。亦用称皇宫内官署。《后汉书·何进传》: “将军受诏领禁兵,不宜轻出入宫省。”宫中官署,即设在宫禁中的办事机关。《后汉书·何进传》:“今大行在前殿,将军受诏领禁兵,不宜轻出入宫省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掌后宫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,隶徽政院。置令、丞各四员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併入群牧监。官署名。元大德十一年(公元1307年)置,属徽政院,秩正三品。掌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
官名。西汉属少府,主藏兵器。有郎中二十人,主弩射。官名,汉置,掌藏兵器和治若卢狱,有丞。参看“若卢”条。
清代太常寺内部机构。无专设的职官,由堂官酌情委派寺丞、博士、典簿、赞礼郎、读祝官等管理,掌管坛庙的修整及祭祀工程等。凡大工程由太常寺咨工部办理,小工程由本署自行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