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朝称诸侯国君。《梁其钟铭》:“梁其身邦君大正,用天子宠。”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“我西土棐徂邦君、御事、小子,尚克用文王教,不腆于酒。”《诗经·小雅·雨无正》:“邦君诸侯,莫敢朝夕。”指太守、刺史等
官署名。明永乐五年(1407)置为上林苑监属署之一。置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掌苑地内种植果树花木之事。洪熙(1425)中并入嘉蔬署,宣德十年(1435)复置。嘉靖(15
官名。掌征收赋税。春秋战国始置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下》: “其患在赵简主税吏请轻重。”
官名,汉置。1、将帅府置此官,掌参谋应对等事。2、郡县的属吏,其职为长官所使。3、守陵庙之官,掌年节四时的祭祀;位低于陵令。《后汉书·四王三侯列传》:“十八年,立考侯、康侯庙,比园陵,置啬夫。诏零陵郡
参见“功勋制度”。太平天国勋位名。见“勋位(1)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信部属官,位卿之下。
魏晋南北朝任用官员的制度,其时门阀强盛,中央与地方的官员多由州郡中正所推荐的人员中选任,而中正品评人物分为九等,故称九品官人法,参见“九品中正制”。
即“燕京行尚书省”、“燕京行中书省”。
散官名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保章正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
隋十二卫、唐十六卫及东宫诸率府录事参军事及仓、兵、骑、胄等曹参军事通称,并为美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