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九检校官
官名合称。宋朝的检校官分为十九级,即太师、太尉、太傅、太保、司徒、司空、左仆射、右仆射、吏部尚书、兵部尚书、户部尚书、刑部尚书、礼部尚书、工部尚书、左散骑常侍、右散骑常侍、太子宾客、国子祭酒、水部员外郎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》。
官名合称。宋朝的检校官分为十九级,即太师、太尉、太傅、太保、司徒、司空、左仆射、右仆射、吏部尚书、兵部尚书、户部尚书、刑部尚书、礼部尚书、工部尚书、左散骑常侍、右散骑常侍、太子宾客、国子祭酒、水部员外郎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》。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留归本衙门主官题补授官之例。在京司官、小京官、笔帖式有定为题缺者,皆由本衙门留补。在外道府以下,部选缺内有升调所遗之缺,准为封疆留缺,佐杂之要缺亦为留缺。凡留补者
官府文书档案。《周礼·天官·宰夫》: “六曰史,掌官书以赞治。”
宋朝贡举考试时在考场前颁布的一种图榜。又称混榜、座图、座次榜。真宗大中祥符元年(1008),亲试进士,于崇政殿两廊设座位,逐一标出举人姓名,榜示座次,命举人依次入座。四年省试,由贡院排定座位次序,使不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二品。设置年代不详。管辖吐蕃朵甘思 (今青海东南部、四川甘孜及西藏昌都地区) 之地及四川黎、雅地区。设宣慰使四员,同知二员,副使一员,经历、都事各二员, 捕盗官三员, 镇抚二员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设后宫百官时置,员三人,七品。
官名。蒙、元怯薛执事名。蒙古语,意为 “捕盗者”。
封号名,汉武帝的外祖母被封为平原君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(五年)夏四月,平原君薨。”注:“服虞曰:王太后之母,武帝外祖母。”
官名。即虞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; 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虞部员外郎。官名。见“司虞郎中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馔”。
官名,汉魏皆置。东汉王府、公府、军府皆置参军事,简称参军,掌参谋军事。东汉称丞相为司徒,东汉末年曹操改司徒曰丞相,魏丞相、相国并称。相国参军事,为相国府属官,掌参谋军事,分正参军和行参军。统称参军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