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APP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十三衙门

十三衙门

即内十三衙门。又称内十三道。清初宦官衙门之统称。顺治十年 (1653) 六月,以内务府事繁,依明内监二十四衙门例加以精简设立,即乾清宫执事官、司礼监、御用监、内官监 (后改宣徽院)、司设监、尚膳监、尚衣监、尚宝监 (后改尚宝司)、御马监、惜薪司、钟鼓司 (后改礼仪监、礼仪院)、直殿局、兵仗局。十一年,复设尚方司 (后改尚方院)。同年,裁内务府,以十三衙门代行其事,掌皇家之衣、食、住、行。十八年,圣祖即位,以防宦官擅权,革去十三衙门,恢复内务府,遂为定制。详见各监、司、局条。


清顺治十一年,命工部立十三衙门,设司礼、御用、御马、内官、尚衣、尚膳、尚宝、司设八监,尚方、惜薪、钟鼓三司,兵仗、织染二局。与明代二十四衙门类似。康熙即位后裁撤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内务府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镇城都将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为地方上负责军事事务的武职。北魏末高欢为晋州刺史时,曾任潘乐为之。参见“都将”。

  • 威振将军

    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
  • 严威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五德将军之一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,普通六年 (525)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六班。陈置为五威将军之一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见

  • 区副

    警官名。清末内外城各区巡警分厅所辖分区警署的副长官,以八品警官充任,后改称副区长。参见“区官”。

  • 苑丞

    官名。汉朝始置,为上林苑次官,亦称“上林丞”。隶少府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上林苑有五丞。”南朝宋置,为掌御苑之官。时设乐游、上林、南苑诸御苑,各置苑丞主其事。清朝亦置,为内务府属官。设于内务府奉宸

  • 令丞

    官名合称,即令和丞,正为令,副为丞。在朝中,太常属官有太史令丞、太祝令丞、太宰令丞,卫尉属官有公车司马令丞、南宫卫士令丞、北宫卫士令丞,太仆属官有考工令丞、车府令丞等,见《后汉书·百官二》。在地方,大

  • 乞骸骨

    古代官员申请退休的习惯用语。意为向皇帝乞回骸骨,归葬故乡。也为大臣引咎辞职的一种方式。或称“乞骸”、“赐骸骨”。秦汉及晋朝均称。古代官吏请求辞职或退休的谦称,与“乞身”义同。《晏子春秋·外篇》:“臣愚

  • 奉天府府尹

    官名。清朝奉天府之主官。顺治十四年 (1657) 设,一人,由满人充任,正三品。掌理留都治化与其禁令,小事决之,大事以闻。乾隆二十七年(1762),始受盛京将军节制。三十年,改派盛京五部侍郎兼管。光绪

  • 牧监使

    使职名。即监牧使。

  • 都录

    “都录事”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