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行部尚书
官名。即“行部尚书”。
官名。即“行部尚书”。
官署名。西晋末丞相府、公督府僚属诸曹之一,长官为参军。东晋沿置。南朝宋不置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唐时亲丧未葬而入仕者, 例黜其官。颜真卿曾劾奏朔方令郑延祚母死不葬三十年,有诏终身不齿。至五代后周广顺中始正式下诏亲丧未葬者不许入仕。入宋以后,此制转严。参见“丁忧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佐并省尚书令及左仆射管理并州尚书省事务。地位略低于京师尚书右仆射。其职掌与“尚书右仆射”略同。
女官名。唐、明皆置,属尚宫局。掌承敕宣付,别抄以授司阍外传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三·女官》。宫中女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尚宫的属官,掌宣传奏启。员额二人,秩从六品。其下有典言二人,从
官名。即尚食奉御。
①官职等级制度。西魏废帝元钦三年(554)置,北周沿之。《周书·文帝纪下》:“三年春正月,始作九命之典,以叙内外官爵。以第一品为九命,第九品为一命。”自正九命、九命至一命,共分十八个等级。隋文帝开皇元
官署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 (1116),改稻田务置,掌京畿诸县荒地,召人承佃。宣和三年(1121),并入西城所。
官名。即织染丞。官名。唐金皆置,为织染署副长官。参看“织染署”条。
官名。明制于翰林院中设典籍二人,从八品,掌本院章奏、文移之事,并管理本院图书;有侍书二人,正九品,协助典籍办理事务。
犹将帅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任城王传评》:“任城武艺壮猛,有将领之气。”《南齐书·吕安国传》:“宋大明末,安国以将领见任,隐重有干局,为刘勔所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