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衣大
满语官名。意为“包衣头”。汉译为“内管领”。
满语官名。意为“包衣头”。汉译为“内管领”。
官名。南朝宋为进攻北魏而特设,庞季明曾任此职。见《宋书·柳元景传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总督禁旅,掌宫禁秩序,权任很重,由宗室或鲜卑著姓充任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三品上。武官名。北魏置,总掌宿卫之事。《魏书·于栗䃅传》记于栗䃅有子洛
唐五坊之一,以狗坊奉御为主官。见“五坊”。
官名。又称“上驷侍卫”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。掌随侍皇帝及骑试御马。乾隆六年(1741)额定二十一人。嘉庆六年 (1801) ,始令兼管堂务,与司官一体办事。阿敦,满语意为牧群。
宋朝三司副使简称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十月置,为民国政府五院之一,是全国最高立法机关,掌理议、决法律、预算、大赦、宣战、媾和、条约及其他重要国际事项。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由国民政府委员担任;设立法委员四十九人至九十九人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尚书省左司置,掌吏、户、礼三部奏钞。
公人名。宋初置,见“散从官”。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军医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陆军医疗事务。
官称。汉朝泛指列卿下属诸署长官,秩位低于署令。如西汉少府属官有诸仆射、署长,东汉少府官有黄门署长、画室署长、玉堂署长等,皆四百石,黄绶。清末典礼院置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礼部为典礼院,置礼制、祠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