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分得拨什库”。
地方行政区名。明清地方行政建制之一。地位略次于府,有下属之县。因直隶于布政使司,故名。明、清地方行政单位之一,略次于府,而不属于府,也有属县。因其直属于省,故改称直隶州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州》、《清史
副职,或与“偏”连称“偏裨”。《史记·楚世家》:“虏我大将军屈匄、裨将军逢侯丑等七十余人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汉代有射声校尉,掌待诏射声士。北周仿此职置左右射声率上士, 正三命,属夏官府左右武伯中大夫。《隋书·礼仪志》载其职掌为“掌射声之士。其队器服皆朱,以黄为饰。立于三仗第三行之南北。
官署名。又称 “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军都指挥使司”。辽朝置,设太师、都指挥使等职。
即五等爵: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《尚书·武成》:“列爵惟五,分土为三。”注:“爵五等:公侯伯子男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,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归海军部。掌拟定海军各项章程,经管海军各类人员履历册籍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禁军名。后周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周广顺二年(公元952年)十二月,“以新收复秦、凤州所擒获川军,署为怀恩军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内匠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参见“左宗正”。官名,清朝置,属宗人府,助府丞掌校汉文册籍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志一》,参看“宗人府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