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卫尉寺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卫尉寺长官,以郎官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卫尉卿为卫尉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宋初卫尉寺卿与少卿均为寄禄官,无职掌,置判卫尉寺事一人主管卫尉寺。元丰改制,始以卫尉卿与少卿为卫尉寺正副长官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卫尉寺长官,以郎官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卫尉卿为卫尉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宋初卫尉寺卿与少卿均为寄禄官,无职掌,置判卫尉寺事一人主管卫尉寺。元丰改制,始以卫尉卿与少卿为卫尉寺正副长官。
明代军事系统的都司(行都司)、卫、所,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也是一种地理区域,统辖不属于行政系统管辖的疆土。明代卫所的疆土管辖可分以下四个类型:一为沿边卫所,其辖境从东北到西北以至西南的边疆地区,约占明代
官名。周朝宫廷内侍之官。《管子·五行》:“天子出令,命左右士师、内御,总别列爵,论贤不肖士吏。”
辽朝职官类名。属南面官,辽十二宫各有汉人丁户,设汉人行宫都部院总领汉人之事,各宫又分设汉人行宫都部署司分理汉人。统称为南面宫官。
官名。北宋有管勾架阁库,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。官名。北宋置,见“架阁库”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咸平四年(1001),于益州、梓州、利州、夔州置,皆以知州兼任,职掌与钤辖略同。
武官名。见“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官名。春秋晋置。下军之统帅。晋国军制分上、中、下三军,皆设将、佐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九年(731)以监察御史一人莅太府寺左藏署库,监钱帛出纳,其后以殿中侍御史第二人充任。
考试机关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公布《文官考试法草案》和《典试委员会编制法草案》,规定文官普通考试由中央和地方分别办理。中央各官署及其直辖各地方官署需要人员时,由各官署长官就署
即内十三衙门。又称内十三道。清初宦官衙门之统称。顺治十年 (1653) 六月,以内务府事繁,依明内监二十四衙门例加以精简设立,即乾清宫执事官、司礼监、御用监、内官监 (后改宣徽院)、司设监、尚膳监、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