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北院枢密使事
官名。辽朝多以太子或亲王任此职,统领北枢密院政事。
官名。辽朝多以太子或亲王任此职,统领北枢密院政事。
即“吏部都令史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典中士佐官, 正一命。
官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左一护军府长官,各置一员,正四品下,掌率本府统军以下侍卫陪从。
官名。即左领军卫大将军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左领军卫大将军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陆俟传》: (陆归)“东宫舍人、驾部校尉。”职掌不详。
即“札萨克达喇嘛”。
任官制度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间定,凡南人任官北方,北官南方。后渐定除学官外,任官不得在本省,无南北之限。
官名。即河南牧。
官署名。①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又作“会稽司”。初名“内官监”,顺治十七年 (1660)改“宣徽院”。康熙十六年 (1677) 改会计司。掌本府帑项出纳及庄园地亩之事,兼办选用宫女、太监等事。设郎中
官名。清末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。佐尚书、侍郎管理全部事宜,并分别各司事务,稽核五品以下各职员功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