决曹史
官名,汉置,为郡佐吏,为掾之副,多以晓法律的人担任,助掾掌罪法审判等事。《后汉书·应奉传》:“为郡决曹史,行部四十二县,录囚徒数百千人。”
官名,汉置,为郡佐吏,为掾之副,多以晓法律的人担任,助掾掌罪法审判等事。《后汉书·应奉传》:“为郡决曹史,行部四十二县,录囚徒数百千人。”
官名。隋朝十 二卫将军之一,置二员,从三品,为左武候大将军副职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左候卫将军。
即“云都赤”。
参见“主客员外郎”、“主客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位在太子内直备身正都督之下。从五品。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(491)置。《魏书·杨播传》: “(杨椿)转授宫舆曹少卿,加给事中。”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。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爵名。初指侯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,后仅为爵位名。食邑为郡或县,故爵前常冠以所封郡县名。晋朝始置,分开国郡侯、开国县侯二级,位在开国公下,二品; 南朝沿置,梁开国诸侯,位视孤卿、重号将军、光禄大夫,班次之
官名。西汉属水衡都尉,为六厩令副贰。成帝建始二年(前31) 省。据《汉旧仪》云,天子六厩即未央、 承华、騊駼、 骑马、 辂軨、 大厩, 马皆万匹。官名。天子置六厩,各养马万匹,每厩置丞,佐令掌厩事。参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十人(第一、第二科各四人,编案处二人),奏补。辅佐总纂分别主管科处事务。
官署合称。省称三官。即西汉水衡都尉所属钟官、辩铜、技巧(一说为均输、钟官、辩铜)三官合称,因均在上林苑中,故名。武帝时禁郡国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,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,其铜上缴三
官名。西魏,北周。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函工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