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阁中书考试
清代选拔内阁中书的考试。康熙六年(公元1667年)令各科进士不拘年分,愿考中书者,选取遇缺即补。雍正初,复考选举人为内阁中书。此后,凡进士、举人均可应考内阁中书,考无定时,亦无定额,内阁需人时咨礼部奏请,乃行定期考试,试以一论一诗、兼重书法,派阅卷大臣会同内阁选取。乾隆二十六年(公元1716年)起不另招考,于会试荐卷未中之举人中选取,与由进士所授之中书相间轮补。咸同以后至光绪年间,又均有招考之举。其中进士中书补缺后,可考试差,简放主考,举人中书则不能考加试差的考试。
清代选拔内阁中书的考试。康熙六年(公元1667年)令各科进士不拘年分,愿考中书者,选取遇缺即补。雍正初,复考选举人为内阁中书。此后,凡进士、举人均可应考内阁中书,考无定时,亦无定额,内阁需人时咨礼部奏请,乃行定期考试,试以一论一诗、兼重书法,派阅卷大臣会同内阁选取。乾隆二十六年(公元1716年)起不另招考,于会试荐卷未中之举人中选取,与由进士所授之中书相间轮补。咸同以后至光绪年间,又均有招考之举。其中进士中书补缺后,可考试差,简放主考,举人中书则不能考加试差的考试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带领一百名士卒的军吏。《墨子·号令》: “伍人逾城归敌,伍人不得斩。与伯归敌,队吏斩”。
官署名。元元统二年(公元1334年)十月依屯田万户府之例置于海南(今海南省),以控制海南地区少数民族。设万户三人,秩正三品。所辖有千户所十三。
官场用语。即臣下用上奏表章的形式表示自己与皇帝意见的不同。《晋书·卫瓘传》: “武帝敕瓘第四子宣尚繁昌公主。瓘自以诸生之胄,婚对素微,抗表固辞,不许。”
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诸王宫宗学置,掌教授之事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,改为宗学教授。官名。宋置,为“南北宅教授”的改名,见该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受天朝总巡查的指挥,职掌稽查奸宄。员额无定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
清朝地方官员对巡抚之尊称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隶国民政府,掌理首都建设事宜。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一月八日公布《首都建设委员会组织法》,本会除当然委员外由国民政府任命或聘任若干人为委员,并指定主席一人,常务委员四至
官名。清置,为衍圣公官属。秩正八品,员额二人,以孔子后裔承袭,掌奉尼山、洙泗二书院。
官名。唐朝军器监弩坊署次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下。
官名。渤海国胄子监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