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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客署丞

官名。即典客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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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隶中大夫掌罪隶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诰敕房

    明清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明宣德(1426—1435)间置。始选能书者于内阁之西小房办事,称西制敕房。诸学士掌诰敕者居阁东,具稿付中书缮进,称东诰敕房。正统后,学士不能视诰敕,内阁悉委于中书等官,于是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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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冯相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冯相氏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中大夫属官,掌观测历法时辰与天位的对应,来考察历法的精粗,下设冯相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
  • 上计使者

    西汉时郡国常派遣郡丞、国长史上计于朝廷,称为上计使者。参见“上计掾史”。

  • 卫生署

    官署名。民国置,原称部,属行政院;民国二十年改称署,属内政部;二十四年后改属行政院,掌理全国卫生事务,置署长一人,掌理署务。下设总务、医政、保健三科,分司职掌,并设海港检疫处及中医委员会。官署名。民国

  • 法官

    官名。①战国秦置,为执掌法律条文官吏。《商君书·定分》: “遇民不修法,则问法官。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。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。吏知其如此,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,民又不敢犯法。”后用以称法司之官。②明朝道

  • 平水

    ①官名。三国魏置于诸郡,掌均水渔税。《三国志·杜恕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 “预勅督邮、平水,不得令属官遣人探候,修设曲敬。”②官署名。南朝梁置。参见“平水令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郡府属吏,掌平水均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