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APP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六察

六察

①谓唐、宋监察御史分察百官之六事: 其一,察官人善恶; 其二,察户口流散,籍帐隐没,赋役不均; 其三,察农桑不勤,仓库减耗; 其四,察妖猾盗贼,不事生业,为私蠹害; 其五,察德行孝悌,茂才异等,藏器晦迹,应时用者; 其六,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,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。②唐、宋以监察御史分察尚书省六部,唐朝号六察官,北宋真宗咸平(998—1003)中初置吏察、兵察、户察、刑察、礼察、工察,神宗元丰三年 (1080) 令监察御史专领之,小事则举正,大事则纠劾,置籍记其所察之多寡、当否,岁终条具殿最,以行黜陟。③监察御史别称。朱熹《朱文公集》卷二八《与李诚父书》:“兹闻荣被亲擢,进居六察之联,深以为慰。”


唐代监察御史察百官的六方面内容。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监察御史》:“监察御史十五人,正八品下。掌分察百寮、巡按州县,狱讼、军戎、祭祀、营作、太府出纳皆莅焉;知朝堂左右相厢及百司纲目。凡十道巡按,以判官二人为左,务繁则有支使。其一,察官人 善恶,其二,察户口流散,籍帐隐没,赋役不均,其三,察农桑不勤,仓库减耗;其四,察妖猾盗赋,不事生业,为私蠹害;其五,察德行孝悌,茂才异等,藏器晦迹,应时用者;其六,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,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判吏部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带职朝官或无职事朝官充任,主管吏部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吏部复以尚书为长官,遂罢。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吏部”。

  • 提督内臣

    官名。明朝提督各衙门宦官的统称。如提督东厂、提督西厂、提督京营等。为宦官中地位高且有实权者。

  • 内职大臣

    指在宫禁中掌权的大臣,如尚书令、中书监令等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杜恕传》:“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,亦当俱以其职考课之也。”

  • 司仆寺卿

    官名。见“司仆寺”。

  • 提刑

    宋朝为诸路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。金设提刑使。明、清各省有提刑按察使,简称提刑。官名。为“提点刑狱”的简称。见“提点刑狱”条。

  • 总知军国事

    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始于遥辇后期,耶律阿保机即位前,为于越,总知军国事; 即位后,以耶律曷鲁为阿鲁敦于越,总军国事,成为最高执政官。后演为北、南宰相府官员,参预国家大政。官名。辽于北面官北南二宰相府

  • 翼长

    官名。清朝八旗武职官员。初名“翼领”,乾隆(1736—1795)时改称。健锐、火器、神机、善扑等营及陵寝、围场等处均设。其名称有别,品秩悬殊,职掌各异。如火器营所辖内外二营、健锐营所辖左右二翼各设翼长

  • 村议会

    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云南省于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七月公布《村自治条例》,开始实行村自治。村自治的议决机关为村议会,由议员组成,其名额依户口多寡而定,一百户以下的五人,一百户以上

  • 内府供用库

    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八年 (1395) 始置,为内府诸库之一。初设大使一人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总理、管理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无定员。掌宫内及山陵等处内官食米及御用黄蜡、白蜡、沉香等。并

  • 太和山提点

    道官。明朝置,一人,掌太和山(即今湖北、陕西两省边境的武当山)道教事务,由道士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