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禄寺黄册房
光禄寺内部机构名。清置,有满汉署正共二人,笔帖式二人(均由堂官在各署司员中酌派),经承二人,每月将四署及银库支销钱物汇造黄册,移送典簿厅,按月奏销。
光禄寺内部机构名。清置,有满汉署正共二人,笔帖式二人(均由堂官在各署司员中酌派),经承二人,每月将四署及银库支销钱物汇造黄册,移送典簿厅,按月奏销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六年 (632) 始置,员一人,正八品下,为舟楫署长官,掌舟楫、漕运之事。玄宗开元二十六年 (738) 罢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太子右卫率副贰,二员,从四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名右侍副率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名右卫副率,为太子右卫率府次官,二员,从四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右典戎卫副率
见“哈思呼额尔吉阿达费拜察喇按班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景州地区河仓漕运,辖六河仓,担负方圆近二百里、每年税粮万余石的运输任务。景州刺史兼任提举漕运司。参见“漕运司”。
参见“司弓”。
官署名。明清光禄寺所属之机构。明洪武八年(1375)置,隶光禄司。三十年改隶光禄寺。设署令一人,丞一人,监事一人,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光禄寺亦置,设官略同。掌供宫膳肴核之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保甲警察事务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属光禄寺,掌供奉果品及茶酒等物,以备游幸、饮宴之用,兼掌翰林院事。设勾当官四人,以诸司使、副使及内侍充任。官署名。宋置此司,属光禄寺,掌供果实及茶茗汤药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光禄寺》。
秘书省的别称。唐代元稹《长庆集·天坛上境》诗:“野人性僻穷深僻,芸署官闲不似官。”参看“秘书省”条。
散官名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授以少监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