侧福晋
清制,亲王、世子、郡王的侧室,凡生有子女者,可封侧福晋。福晋,满语,妻子或贵妇之意。额定,亲王封侧福晋四人,世子、郡王封侧福晋三人,奉特旨赏给者不拘额数。其冠服比福晋降一等。每年一次由宗人府汇奏请封,咨送礼部入册。
清制,亲王、世子、郡王的侧室,凡生有子女者,可封侧福晋。福晋,满语,妻子或贵妇之意。额定,亲王封侧福晋四人,世子、郡王封侧福晋三人,奉特旨赏给者不拘额数。其冠服比福晋降一等。每年一次由宗人府汇奏请封,咨送礼部入册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之职官。亦称“坐办堂郎中”。掌查照一应事件及查核七司等处题本、堂稿并黄册、蓝册,兼管督催及文职铨选等事。康熙四十二年(1703)设,随即停补。雍正十三年(1735)复设,额置一人,由六
官名,意即国有当铺掌柜。金朝置,正八品,掌评典物之价,解典事务,流通泉货(流通货币)。佐官有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勾当官一员,攒典二人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,参看“流泉务”条。
宋朝宫观官名。仁宗庆历八年(1048)置,以武臣观察使充任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中之一种。康熙三十七年(1698)设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初无定额,雍正七年(1729)定员九十人,一等九人,每旗三人; 二等十八人,每旗六人; 三等六十三人,每旗二十一人。品
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官名。北魏置,四品上,为中谒者主官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满语,意为“小姐”。清制,亲王至入八分辅国公的女儿统称格格。亲王女称和硕格格,郡王、贝勒女称多罗格格,贝子女称固山格格,入八分镇国公、辅国公女称格格。其许婚时,视其父爵秩品级及嫡庶所出,分别以郡主、县
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为四品上。北齐沿置,为长秋寺次官,位在卿下,员一人,以宦官充任。掌诸宫阁,并领中黄门、掖庭、奚官等署。四品。官名。北魏、北齐皆置,正三品
官名。清末督办政务处之副长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,无定额,以大学士、总督兼充。与督办政务大臣共同管理督办政务处事。
官署名。明朝卫所制度,各卫均置,设指挥使一人,正三品,指挥同知二人,从三品,指挥佥事四人,正四品,镇抚司镇抚二人,从五品,及经历司经历等官,多为军官世袭之职。掌本卫军队,外卫统于都司、行都司或留守司,
官署名。明永乐五年(1407)置,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隶通州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负责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革苑马寺,改隶太仆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