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畿都督
官名。北魏末置,统领京畿军兵。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: “帝幸华林都亭,集京畿都督及军士三千余人,慰勉之。”
官名。北魏末置,统领京畿军兵。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: “帝幸华林都亭,集京畿都督及军士三千余人,慰勉之。”
即“东北路都统军使司”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,职掌与镇南将军同,唯资历深者得任此职, 后主延熙五年(242),加拜庲降都督马忠为此,驻南中。晋定为第二品,禄赐与特进同。如开府,则位从公,假金章紫绶,升为一品。十六国后燕、北燕亦置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,北周置司社,正二命,司社下士,正一命。掌祭祀太社之事,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。北周诸帝常祀太社,如《周书·孝闵帝纪》:“元年(公元557年)春正月甲辰,祠太社。二月戊寅,祠太社。八月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工部虞部司长官,置一员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;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虞部郎。官名。隋尚书省工部有此官,掌山泽苑囿等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尚书省》。
官名。春秋时吴国置。吴王夫差时吴国军队分中军、左校、右校。左、右两校各设司马。左校司马为左校军队的长官,掌其军政。《越绝书·外传吴王占梦》: “王孙骆为左校司马,太宰嚭为右校司马。”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制度之一。又称对易、对替、两易、对移。凡官员因避亲嫌,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得与其他官员换任。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。亦称对移。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 得与其他官
明清官员出身之一。凡进士、举人出身及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岁贡、优贡生、荫生出身者均为正途,其余出身者均为异途。清朝定制,异途经保举,亦同正途出身,但不得考选科道。非科甲正途出身,不得授翰林院、詹事府及吏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就谷监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上。
官署名。掌修治汴河堤岸事务。元丰八年(公元1085年)诏本司隶都水监。
银行名。其前身为大清银行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初改组为中国银行。次年四月,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国银行则例三十条,规定中国银行为中央银行,股本总额为银元六千万元,分为六十万股,每股一百元,政府先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