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APP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乡公所

乡公所

官署名,即乡政府,民国置,设乡长、副乡长各一人,办理乡中事务。


县以下的基层组织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九月十九日公布的《县各级组织纲要》的规定,县以下的组织为乡(镇),乡(镇)内的编制为保甲。乡指人口散居之处,镇指人口密集之处。乡(镇)的划分以十保为原则,不得少于六保,多于十五保。乡(镇)设乡(镇)公所,置乡(镇)长一人,副乡(镇)长一至二人,由乡(镇)民代表会选举之,任期二年,连选得连任。乡(镇)公所设民政、警卫、经济、文化四股,各设主任一人,干事若干人,但经费不充裕地方,各股得酌量合并或仅设干事,干事中须有一人专办户籍,由副乡(镇)长及乡(镇)中心学校教员分别担任,并应设置专任的事务员。此外,为实行“”、“”、“”三位一体之制,乡(镇)长、乡(镇)中心学校校长及乡(镇)壮丁队队长暂以一人兼任;但在经济、教育发达的区域,则校长仍以专任为原则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太和宫都部署司

    官署名。辽北面官。掌太和宫契丹军民之事。置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判官等职。

  • 侍中

    官名。①秦朝始置,即原丞相史,往来殿中奏事,故名。西汉为加官,凡列侯、将军、卿大夫、将、都尉、尚书以至郎中,加此即可入侍宫禁,亲近皇帝。多授外戚、亲信、文学侍从、材武之士、功臣子弟等。侍从皇帝左右,侍

  • 大理寺右寺丞

    参见“大理寺左寺丞”。

  • 提点行在皇城司

    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置,员二人,为行在皇城司次官,以诸司副使、内侍都知押班充任。

  • 监北军使者

    官名。西汉置。皇帝派遣监领北军之使者。《汉书·刘屈氂传》:“太子召监北军使者任安发北军兵。”官名。西汉置,掌监北军。《汉书·刘屈氂传》记任安曾任此职。

  • 议处

    官制用语。即对有过失的官员交有关部门拟定处罚办法。清制,一般官员均由吏部拟定,如系吏部官员则交都察院拟定处罚办法。其情节轻微者,则称“察议”。清制,管理有过失,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,吏部官员有过失

  • 积射将军

    官名。东汉初置,统兵,为杂号将军。西晋武帝太康十年(289)复置(一说三国魏时复置),领积射营,辖二千五百人,担当宿卫之任。员一人,四品。东晋沿之。十六国西秦亦置。南朝宋太宗泰始(465—471)以后

  • 典牛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典牛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细作署

    官署名。南朝刘裕始建宋朝,将原相府细作署划归宫廷,设令、丞,掌监制供奉御用精巧珍宝器玩,隶门下省。后改名御府、中署。齐、梁、陈复名细作,梁、陈改隶少府卿。北齐亦置,隶太府寺。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府寺,

  • 议礼局

    官署名。宋徽宗大观元年(1107) 尚书省置,以执政兼领,下设详议官,掌议定礼制。政和三年(1113),修成五礼仪注,遂罢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“凡礼制本末,皆议定取旨。以执政监领,有详议官二员。”见《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