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军佐
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置。中军主师之副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 “(晋军) 及河,闻郑既及楚平,桓子欲还”,“以中军佐济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置。中军主师之副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 “(晋军) 及河,闻郑既及楚平,桓子欲还”,“以中军佐济”。
官名。宋置,为太常礼院的长宫。见“太常礼院”。
南宋考课监司守令的规定。绍兴中,于四善四最以外,又以八事考课监司守令。八事所指为:一、举官当否;二、劝课农桑;三、增垦田畴;四、户口增益;五、兴利除害;六、事实案察;七、平反狱讼;八、觉察盗贼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,局内分设枪炮、材具二科。北洋政府时期改称“军械司”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清朝湖北之铸钱局。顺治七年(1650)置局,雍正七年(1724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武昌府同知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明代乡试有以五经取士者,每经各取一名为首,称为经魁。清初仿明制,有以五经中举者,康熙四十四年(公元1705年)长州蒋学海以五经中举,称五经解元,乾隆十六年始停五经中举之例。后因称乡试中举的前五名为五经
参见“南京兵马都总管府”。
北魏地方基层行政官吏合称。一说即“三长”之别称。一说指族正、闾正、比正,与三长职权相似,设于畿内,设于畿外的则称三长。参见《魏书·太武五王列传》、《李冲传》。
省的军政长官。辛亥革命时各省推举的统帅称为都督,兼辖民政。北洋政府时原则上实行军民分治,民政由民政长专管,都督名义上只管军政,直属大总统,统辖省内各军,协助处理省内治安,关于军令受参谋本部指挥,军政受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内园使、洛苑使、如京使、崇仪使置,为正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官名。宋置,为武职八阶,在诸司任官为正使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武阶》、“武功大夫”条。
官名。唐朝以长安为都,相对东都而言,又称西都、西京。太宗征高丽,以房玄龄为京城留守。其后,凡皇帝不在京城,皆置。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长史为尹,遂以京兆府尹为留守。玄宗天宝(742—756) 改西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