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APP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东北路统军使司

猜你喜欢

  • 司宪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宪司次官,员二人,佐司宪中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
  • 治礼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为春官府典命中大夫属官。北周沿置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员一人,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
  • 同知太常礼院事

    官名。宋仁宗天圣元年(1023)改同判太常礼院置,为太常礼院副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罢。

  • 华林署丞

    官名。即华林丞。

  • 左辅都尉

    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孙权黄龙元年(229)立孙登为太子,置左辅、右弼、辅正、翼正都尉,以辅佐之,称四友。诸葛恪自中庶子转此职。参见《三国志· 孙登传》、《诸葛恪传》。官名,汉置,俸比二千石,位次于将军。景

  • 宝黔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朝贵州之铸钱局。康熙六年(1667)置局。雍正九年 (1731) 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贵阳府知府、贵筑县知县或通判,县丞选充。掌理本省之鼓铸事宜。

  • 旧指君主呼唤属下前来。《左传·僖公三十二年》: “召孟明、西乞、白乙,使出师于东门之外。”

  • 同判三司使

    官名。见“三司副使”。

  • 高等审判分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各省高等审判厅分设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定四级三审制,省城设高等审判厅,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(如天津)。设民、刑各一庭,置推事六人(一人为推事长),并典簿、主簿、录事等。管辖

  • 铠曹掾属

    官名。见“公府铠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