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尔仓巴
清代西藏官名。管粮,秩五品。见《清会典·事例·理藩院·设官·西藏官制》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秩五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二人,职掌为管理粮食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清代西藏官名。管粮,秩五品。见《清会典·事例·理藩院·设官·西藏官制》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秩五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二人,职掌为管理粮食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司寤氏下士二人,掌夜间警戒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司寤中士,正二命;司寤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布宪中大夫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一人,其职掌为管理札什伦布民众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金置,见“花园”。
官名。北宋英宗治平元年(1064)置,以他官兼任,皆选医术精深者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太医局职事官,位在令、正之下,从七品。南宋改为正九品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太医局”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置,太祖开宝九年(976)分置南、北作坊副使。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改为东、西作坊副使。元丰 (10
清朝贡入国子监生员之一种。由廪生、增生、附生或俊秀监生援例报捐贡生者用今称,乃非正途出身,因其不由考选而入贡也。性质与明朝之纳贡相似。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。清制,凡援例捐纳而为贡生者,称为例
官名。金诸总管府(谓府尹兼领者)有推官一人,秩正七品,掌总领众务,分判工、刑二案之事。元诸路总管府上下路各置推官一人,专治刑狱。
官署名。清朝六部及理藩院、都察院、光禄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掌理收发在京衙门之书,编号记档,分司办理,或兼管监印等项事宜。通设满、汉司官各一人,由各司、署、处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七品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,属宣融房,六品。
官名。见“左校令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