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某一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官长。《后汉书·南蛮传》:“ (秦惠文王)以巴氏为蛮夷君长。”官名,战国时秦置,为掌管一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长官。《后汉书·南蛮西南夷列传·巴郡南郡蛮》:“及秦
官名。东汉置,秩六百石,隶少府。管理上林苑及其居民。捕得禽兽送太官令,以供宫廷之需。有丞、尉各一员。三国魏、西晋因之,七品。东晋省。南朝宋世祖大明三年(459) 复置,七品,有丞一员。隶尚书省殿中曹及
官名。清末国子监所属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三人。掌文书案牍。
清朝对地方州县中吏目、典史之别称。
参见“内史侍郎”。
文书名。即经皇帝批示过的奏折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上校,掌理海军医疗事务。
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十一月公布的《警察官任用条例》的规定,荐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:一、经高等警察行政人员考试及格者;二、曾任警察官或专办警察行政事务的荐任官经铨
官名。提督学政的别称,又称学台。见“提督学政”条。
官名,汉置,为家马令之副,佐令养皇帝私用马及乳马取乳制马酪,属太仆。参看“家马令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