蒲石河
在今辽宁宽甸满族自治县西南。民国 《奉天通志》 卷116: 蒲石河 “在宽甸西南九十里”。产煤。
在今辽宁宽甸满族自治县西南。民国 《奉天通志》 卷116: 蒲石河 “在宽甸西南九十里”。产煤。
明置,属懿路千户所。在今辽宁铁岭县东南三岔子。《清太祖实录》:后金天命三年(1617)五月,努尔哈赤“统兵征明,克抚安堡、花豹冲、三岔儿堡”。即此。
南朝宋置,治所在乐昌县(今广东四会市北)。辖境相当今广东四会市地。南齐移治始昌县(今广东四会市北)。隋开皇时废。南朝宋置,治乐昌县(今广东四会市北)。辖境不详。南朝齐移治始昌县(今四会市北)。隋开皇时
即今江西万安县东南良富,接赣县界。清置东塘水汛,有把总驻防。
北周建德四年(575)改铜官县置,属宜君郡。治所即今陕西铜川市北城关乡。隋属京兆郡。唐属京兆府。五代梁改属同州。后唐属耀州。明属西安府。民国初属陕西关中道。1928年直属陕西省。1946年改为铜川县。
北周改沛郡置,属方州。治所在石梁县(今安徽天长市西北石梁镇)。隋开皇初废。北周改沛郡置,治石梁县(今安徽天长市西石梁)。辖境相当今安徽省天长市境。隋开皇初废。
在今广东南海市北,东距广州市五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1广州府南海县: 黄麖山 “在府西五十里,其东南有二岩,后有石室通明,可容数十人。元末居民尝避寇于此”。
唐贞元二十一年 (805) 置,属江陵府。治所即今湖北荆门市。唐末废。明洪武九年(1376) 改荆门州复置,属荆州府。治所即今荆门市。十三年 (1380) 复改为荆门州。1912年废州为荆门县,属湖北
在今湖南汝城县南五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2桂阳县 “屋岭水” 条下: “ 《志》 云,县南五里有周塘泉,分上、中、下三塘,溉田百余顷。”
1941年由乌吉哈姜盐池一带原布久 (红柯)、多仓、俄仓、白沙、哈秀、朵托、干巴、阿拉麻等部落辖地改置,驻哈姜 (今青海玛多县西北哈姜)。1948年裁撤 (省府设置,未经中央政府核准)。1941年由哈
即今四川汶川县西南水磨镇(兴仁场)。民国《灌县志》卷2:兴仁场“在治西南九十里。一称水磨沟,濒寿江西岸,据两金门户。旧属漩口乡,古老人村即其地”。1957年划属汶川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