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登县
五代梁开平元年 (907),吴越改新城县置,属杭州。治所即今浙江富阳市西南四十八里新登镇。北宋太平兴国四年 (979) 复为新城县。1914年改为新登县,属浙江钱塘道。1927年直属浙江省。1958年撤销。
古旧县名。五代吴越天宝元年(908年)改新城县置,治今浙江省富阳市西南新登镇。属杭州。北宋太平兴国四年(979年)复改新城县。1914年又改新登县。1958年撤销,并入桐庐县。1961年原新登县区域划归富阳县(1994年改市)。
五代梁开平元年 (907),吴越改新城县置,属杭州。治所即今浙江富阳市西南四十八里新登镇。北宋太平兴国四年 (979) 复为新城县。1914年改为新登县,属浙江钱塘道。1927年直属浙江省。1958年撤销。
古旧县名。五代吴越天宝元年(908年)改新城县置,治今浙江省富阳市西南新登镇。属杭州。北宋太平兴国四年(979年)复改新城县。1914年又改新登县。1958年撤销,并入桐庐县。1961年原新登县区域划归富阳县(1994年改市)。
在今北京市昌平区西南。《明宣宗实录》卷112: 宣德九年 (1434) 九月癸未,“车驾发京师,驻跸唐家岭”。即此。古山名。在今北京市昌平区西南。明宣德九年(1434年),宣宗北巡;正统十四年(144
唐至德二年(757)置,治所在上元县(今江苏南京市)。乾元元年(758)改为升州。唐至德二载(757年)置,治江宁县(今江苏南京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苏省南京、句容、溧水等市县及安徽省当涂县地。属江南东道
北魏景明元年 (500) 改博陆县置,属高阳郡。以地居博水之野得名。治所即今河北蠡县。隋属河间郡。唐属深州。五代周属定州。北宋雍熙四年(987) 为宁边军治,景德元年 (1004) 为永宁军治。金为蠡
即今安徽濉溪县南,浍河南岸之南坪镇。《清一统志·凤阳府二》: 南平集,“嘉庆八年添设抚民同知,并设照磨驻此。十三年改为凤颍捕盗同知,照磨裁”。
明嘉靖十年 (1531) 置,为承天府治。治所即今湖北钟祥市。清为安陆府治。民国初属湖北襄阳道。1932年直属湖北省。1992年改设钟祥市。
金置,属河干县。在今甘肃榆中县西北四十里。后废。
在今山西石楼县西北。《寰宇记》卷48石楼县:“团圆山在县西北三十里。东西一百八里。其山顶高而团圆。”
即今山东平度市西南五十四里崔家集镇。清道光 《平度县志》 有崔家集。
在今河南杞县西南沙沃乡。清乾隆《杞县志》卷4:沙窝社(驻地沙窝集)“距城三十里”。
西汉置,属琅邪郡。治所在今山东胶州市西南七十里。《汉书· 地理志》 注: 颜师古曰“音废”。东汉废。元于钦 《齐乘》 卷4: “祓城,音废。……俗曰肥城,废音之转也。” 《清一统志·莱州府一》: 废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