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溪长官司
明洪武初改提溪等处长官司置,属思南宣慰司。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西三十六里提溪司。永乐十二年 (1414) 改属铜仁府。清以后废。
明洪武初改提溪等处军民长官司置,治今贵州省江口县西,属铜仁府。后废。
明洪武初改提溪等处长官司置,属思南宣慰司。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西三十六里提溪司。永乐十二年 (1414) 改属铜仁府。清以后废。
明洪武初改提溪等处军民长官司置,治今贵州省江口县西,属铜仁府。后废。
①西汉置,治所在今甘肃灵台县境。东汉灵帝末年侨置于新丰县(今陕西临潼县东北十四里),属京兆郡。北魏太平真君七年(446)省入新丰县。太和九年(485)复置,迁治司马村(今临潼县东三十二里泠川河畔)。北
即黑龙江省东南中俄界河乌苏里江。源出锡霍特山,东北流入黑龙江。《金史·婆卢火传》:“直攧里部人尝寇耶懒路,穆宗遣婆卢火讨之,至阿里门河,辞勒罕伪降,遂略马畜三百而去。”即此。古水名。又称阿里民忒石水。
明永乐五年 (1407) 改国威州置,属交州府。治所在山定县 (今越南河山平省应和)。宣德二年 (1427) 以后入安南。
即今浙江东阳市南三联乡青岩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3东阳县:乌舞岩在“县南七十里。高五百丈。上宽平,可容千人。唐末置寨于此,以拒黄巢”。
北平行都指挥使司的简称。明洪武二十一年(1388)改大宁都指挥使司置,治所在大宁卫(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大明镇)。辖境相当今河北张北、滦平、承德以北,辽宁建昌、北票及内蒙古库伦旗以西,尚义、正镶白旗以东,
在今湖南衡阳市南一里。为衡山七十二峰之首。《方舆胜览》卷23衡州:回雁峰“在衡阳之南。雁至此不过,遇春而回,故名。或曰,峰势如雁之回”。在湖南省衡阳市城区、湘江大桥西北侧。海拔95.4米。旧志称其为南
唐置,在今新疆精河县东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北庭大都护府:“渡黑水,七十里有黑水守捉,又七十里有东林守捉,又七十里有西林守捉。”唐置,在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河县东境。
唐贞观中置,为府兵所居之处。故址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晋源镇。《元和志》卷13晋阳县:“竹马府,在(并)州城中。”即此。开元十一年(723)废。
即今江苏海门市东北四十六里余东镇。产海盐。清时设盐课大使于此。民国时以余东、余西两场并为余中场。
在今陕西榆林市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61榆林镇“红山”条下:“又马神山在镇东北二里,秋祭马社于此,因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