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省
明初袭元制,境内分设若干行中书省。洪武九年(1376)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,但习惯上仍沿称布政使司为省。至永乐十一年(1413)有十三布政使司,故又称十三省。
明初沿袭元制,境内分设若干行中书省。洪武九年(1376年)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,但习惯上仍沿称布政使司为省。宣德三年(1428年)以后定制为十三布政使司,又称十三省,即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浙江、福建、广东、广西、江西、湖广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。
明初袭元制,境内分设若干行中书省。洪武九年(1376)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,但习惯上仍沿称布政使司为省。至永乐十一年(1413)有十三布政使司,故又称十三省。
明初沿袭元制,境内分设若干行中书省。洪武九年(1376年)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,但习惯上仍沿称布政使司为省。宣德三年(1428年)以后定制为十三布政使司,又称十三省,即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浙江、福建、广东、广西、江西、湖广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。
在今西藏丁青县西北尺牍村。1960年并入丁青县。“尺牍”,藏语意为万石。原西藏噶厦地方政府设,治今西藏自治区丁青县城西北尺牍。1960年与丁青、色扎二宗合并,改置丁青县。
一作峡石县。唐贞观十四年 (640) 改崤县置,属陕州。治所在硖石坞 (今河南陕县东南五十二里硖石乡)。北宋熙宁六年 (1073) 废入陕县。唐贞观十四年(640年)改崤县置,治今河南省陕县东南石门,
指今蒙古国西南鄂尔浑河上游。《元史·地理志》 和宁路: “始名和林,以西有哈剌和林河,因以名城。” 蒙古窝阔台汗七年 (1235) 建都城于河东岸,作万安宫。
即南湖。在今安徽宣州市东北四十里,东接郎溪县界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建平县: “又有南崎湖,亦谓之南湖,与宣城县界,流入丹阳湖。” 《清一统志·宁国府一》: 南崎湖 “在宣城县东北四十里,其北为北崎湖,
唐天宝元年 (742) 改恭州置,治所在和集县 (今四川马尔康县东。一说在黑水县西沙石多乡西干市坝)。乾元元年 (758) 复改为恭州。唐天宝元年(742年)改恭州置,治和集县(今四川红原县南刷经寺镇
南宋改青墩场为青村场。即今上海市奉贤县东奉城镇。明洪武二十年 (1387) 置青村守御千户所。清雍正二年 (1724) 于此置奉贤县。清时设盐课大使,后设场知事。
①北宋置,属西充县。在今四川南充市西北五十里双桂镇北洛阳坝。②即今河北沙河市西北二十五里东户村乡。清乾隆 《沙河县志》 建置志: 市集有洛阳。③即今江苏武进县东南洛阳镇。清光绪 《江苏全省舆图》 阳湖
一作平喜坝。在今湖北宜昌县西北长江南岸。南宋范成大《吴船录》:“黄牛峡尽则扇子峡,……过此则峡中滩尽矣。三十里得南岸平地, 曰平善坝,出峡舟至是皆舣泊,相庆如更生。舟师篙工皆有犒赐,上下欢然,将吏以刺
即新田。在今山西侯马市西晋国遗址。晋旧都曰绛,迁于新田,称为新绛。
唐开元十二年(724)置,属蔚州。治所即今河北蔚县。天宝元年(742)为安边郡治。至德二年(757)改为兴唐县。五代梁改名隆化县,后唐复名安边县。后晋改名灵仙县。(1)古县名。唐开元十二年(724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