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APP>历史百科>历史典故>丁兰刻木

丁兰刻木

应劭《风俗通.愆礼》:“世间共传丁兰克木而事之。”《初学记》卷十七引晋孙盛《逸人传》:“丁兰者,河内人也,少丧考妣,不及供养,乃刻木为人,仿佛亲形,事之若生,朝夕定省。其后,邻人张叔妻从兰妻有所借,兰妻跪报木人,木人不悦,不以借之。叔醉,疾来谇骂木人,以杖敲其头。兰还,见木人色不怿,乃问其妻,妻具以告之,即奋剑杀张叔。吏捕兰,兰辞木人去。木人见兰,为之垂泪。郡县嘉其至孝,通于神明,图其形象于云台也。”旧用为封建孝道之典。清李渔《巧团圆.解纷》:“我姚克承自幼丧亲,常恨没有爹娘奉事,要学丁兰刻木,又记不起当时的面容。”


主谓 二十四孝之一。丁兰东汉河内人,少丧父母,不及供养,乃刻木为像,与妻事之如生。邻人张叔醉骂木像,以杖击其首,兰奋剑杀张,吏捕兰,兰辞木像,像为垂泣。[例]二十四孝之一的~故事具有传奇色彩。△用于忠孝方面。


【典源】《初学记》卷十七引晋·孙盛《逸人传》 曰:“丁兰者,河内人也。少丧考妣,不及供养,及刻木为人,仿佛亲形,事之若生,朝夕定省。其后邻人张叔妻从兰有所借,兰妻跪报木人,木人不悦,不以借之,叔醉疾来谇骂木人,以杖敲其头。兰还,见木人色不怿、及问其妻,妻具以告之,即奋刻杀张叔。吏捕兰,兰辞木人去,木人见兰,为之垂泪。郡县嘉其至孝。”

【今译】 丁兰年少时父母即去世,未来得及供养双亲,于是用木头刻成人,样子模仿他父母的形像,侍奉木人像对待亲生父母一样,早晚都要问安。后来邻居张叔的妻子去向丁兰妻借东西,丁妻去禀告木人,木人不大愿意,就没有借给她。张叔借醉来大骂木人,并用木棒敲它的头。丁兰回家,见木人不高兴,问妻子,妻子将原因告诉了他,丁兰拿剑就把张叔杀了。官吏来逮捕丁兰,丁兰向木人辞别,木人眼中垂泪。当地人都称赞他的孝心。

【释义】 后以此典称人孝敬父母。

【典形】 丁兰刻木、刻木当严亲、刻木丁兰、似丁兰。

【示例】

〔丁兰刻木〕 元·无名氏《小张屠焚儿救母》:“王祥卧冰标写在史书中,丁兰刻木图画在丹青上。”

〔刻木当严亲〕 三国·曹植《灵芝篇》:“丁兰少失母,自伤早孤茕,刻木当严亲,朝夕致三牲。”

〔刻木丁兰〕 元·武汉臣《散家财天赐老生儿》:“劝你个择邻的孟母,休打这刻木的丁兰。”


猜你喜欢

  • 士雅鞭

    源见“祖鞭先著”。借指负志报国、奋勉进取的精神。士雅,祖逖字。明张煌言《追往八首》之四:“由来国脉难调久,自省原惭士雅鞭。”

  • 一佛出世,二佛生天

    明.凌濛初《三刻拍案惊奇》第五卷:“真珠姬发乱攧乱掷,哭得一佛出世(出世:指“生”),二佛生天(生天:指“死”)。”也作“一佛出世,二佛涅槃(涅槃:佛教指佛或高僧死亡。)。”后因以“一佛出世二佛生天”

  • 藏垢纳污

    源见“纳污藏疾”。谓包藏容纳污秽之物,形容宽宏大度,能包容一切。后多比喻包容坏人坏事。《野叟曝言》二回:“俺们僧家与你们儒家一样,藏垢纳污,无物不有。”鲁迅《且介亭杂文末编.女吊》:“大概是明末的王思

  • 夜坐佛膝

    元末明初著名书画家、诗人王冕少年时代读书的事迹。王冕(1287-1359年),字元章,诸暨(今属浙江)人。年幼时家境贫寒。父亲让他去放牛,他却溜进学堂,听学生们朗读课文,直到傍晚才回家,竟忘了牵回自己

  • 鸣雁

    《诗.邶风.匏有苦叶》:“雝雝鸣雁,旭日始旦。士如归妻,迨冰未泮。”毛传:“雝雝,雁声和也。纳采用雁,旭日始出,谓大昕之时。”郑玄笺:“雁者,随阳而处,似妇人从夫,故昏礼用焉。”后因以“鸣雁”指嫁娶之

  • 问青天

    源见“呵壁问天”。指抒发忠愤。唐韩偓《感事三十四韵》:“丹梯倚寥廓,终去问青天。”

  • 长卿病消渴

    同“相如病渴”。南朝 陈张正见《置酒高殿上》诗:“长卿病消渴,壁立还成都。”

  • 易水风

    源见“燕市悲歌”。借指悲壮侠勇的气概。唐许浑《送从兄归隐兰溪》诗之二:“夜忆萧关月,行悲易水风。”

  • 一字不苟

    指在诗文中即使一字不妥,也不轻易放过。清代褚人获《坚瓠七集》卷四:“高达夫适官两浙观察使,过杭之清风岭,即谢家东山景也。题诗云:‘绝岭秋风已自凉,鹤翻松露湿衣裳。前村月落一江水,僧在翠微开竹房。’厥后

  • 阿保之功

    《汉书.丙吉传》:“是时掖庭宫婢则令民夫上书,自陈尝有阿保之功。”阿保之功,指保育幼儿的功劳。亦作“阿保之劳”。《晋书.顾和传》:“先是,帝以保母周氏有阿保之劳,欲假其名号,内外皆奉诏。”偏正 保育幼